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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捍卫公平正义 柔情承载人文关怀
时间:2017-03-16 10:33:00 来源:

    阳春三月,一场暴雪降临武山大地,湿润了空气,缓解了一整个冬天的干旱。3月15日上午,踏着冰雪刚刚融化的泥泞路面,武山县人大政法工委主任李义平、武山法院院长刘强生、副院长杜维山、城关镇人大主席康想林、携武山法院干警及分片领导,一起来到申请执行人王文祥在城关镇雷口村的家里,亲手送来执行到位的案件款。

    2012年6月10日15时30分许,被告张某某驾驶的一辆中型普通客车行驶到316国道上街村路段时将原告王文祥(2004年出生)撞伤,经抢救并治疗后诊断为:弥漫性轴索损伤、颅脑损伤、脑积水、脑出血、脑挫裂伤、颅底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眼睑裂伤、运动性失语、右侧肢体偏瘫等严重身体损害,伤残鉴定等级评定为二级伤残,前期已花去巨额治疗费用,出院后依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进行长期的康复性治疗。经武山法院审理,于2013年8月28日判决被告中财险武山支公司、被告张某某、武山县道路运输服务联营公司共赔偿原告王文祥38.5636万元,本案2014年3月24日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到位案款23.38万元、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文祥5万元后还剩余10.1836万元,由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致使该案直至今日依然久拖未结,申请执行人家本身就是贫困家庭,为了给王文祥治疗伤病花去了巨额治疗费用,致使家庭生活雪上加霜,面对如此艰难的状况,王文祥父母常常以泪洗面,奶奶年事已高,身体更是大不如前,王文祥父母多次来法院寻问剩余案款的执行进展情况,院领导也是急在心里,承诺一定要帮他们主持公道。在全省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集中清理未结案件行动后,我院将本案列入重点清理案件,由院长督办、主管副院长亲自办理,经过与被执行人一番曲折而又艰难的较量后,剩余的10.1836万元案款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使该起历时三年的执行积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院长刘强生随即决定去探望这个因意外事故而变得异常艰难的家庭,并将执行到位的10多万元案件款亲自送到他们手中,给他们创伤的心灵带去温暖与抚慰。当刘强生院长一行带着慰问的生活用品来到王文祥家中时,王文祥80岁的奶奶拄着拐杖在湿滑的院子里赶上来迎接,王文祥的母亲接到这沉甸甸的10多万元案件款时,仿佛多年的委屈和伤痛在此刻一齐迸发,眼泪夺眶而出并泣不成声,一行工作人员无不为之动容,刘院长关切的询问了他们现在的生活情况和家庭困难,鼓励他们坚强面对目前的困境,继续做好康复性治疗,早日痊愈,重返学校继续未完成的学业。并嘱咐身边的镇村干部,如果有扶贫项目要多向王文祥家倾斜,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走出王文祥家之后,大家如释重负,阳光已穿透乌云,村头的柳树泛着绿意。
    一位先哲曾说过 “法律之情理乃法律之灵魂”。法律,是公正而又严肃的,同时它也是温暖而又人性的,通过本次慰问,执行干警的心灵受到一次教育和洗礼。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用温情来感化人、安抚人,使整个过程充满人情味,既契合了民意,又体现了法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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