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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案得民心 当事人送来感谢信
时间:2017-05-22 08:58:17 来源:鸳鸯法庭 吴绍鹏

    “您院工作人员千里迢迢来到重庆市,为我女儿谭某交通事故结案,深表感谢……”近日,武山法院院长刘强生收到一封当事人的来信,信中感谢武山法院法官不辞辛苦,千里迢迢赶赴重庆为当事人结案,心系人民,为民办事。
    谭某是重庆市渝北区一普通市民。2014年6月,谭某与其母亲易某旅行途中在武山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谭某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其父亲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均未达成赔偿协议,谭某父亲遂将被告向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父亲谭某及母亲易某本来生活就比较困难,还留下一个孩子汪某需要抚养,致使家庭生活雪上加霜。于是及时安排开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及时判决,判令某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21万元。
    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按期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是在领取赔偿款事宜上,原告之间却发生了问题。谭某、易某均已年近六旬,身体也不是很好,而汪某又年幼,从重庆赶来多有不便,三原告还对赔偿款的分配产生了争议。办案法官请示领导,刘院长了解情况后讲道:“人民法院就是为民司法,法院要能动司法,延伸服务,这样人民群众才能满意,才能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办案法官迅速联系原告,赶赴重庆并主持三原告对赔偿款的分配达成协议,并将赔偿款交到了原告手中,解决了原告的燃眉之急。
    为感谢法院法官对案件的辛苦付出,谭某、易某写下了这封感谢信,他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民,法院的法官把我的案件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法官没吃我一口饭、没喝我一口水,我不会说太多赞美的话,是武山法院法官帮助了我们一家人,总之打心里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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