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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时间:2020-08-25 16:55:00 来源:执行局

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0)甘0524执悬1号

 

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2018)甘0524执21号申请执行人武山县东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明保、鲍转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明保、鲍转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武山县东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明保,男,1971年1月1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武山县人,住武山县桦林乡鲍湾村三组52号,公民身份号码:620524197101192212。

被执行人:鲍转香,女,1967年1月12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武山县人,住武山县桦林乡鲍湾村三组52号,公民身份号码:620524196701122248。

执行标的:2004000元。

凡向武山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赵明保、鲍转香名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线索举报人支付执行到位案款的15%作为奖励。

武山县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8-4906347

联系人:臧逍

 

               武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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